2016年改革地方债管理制度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竞争,进一步提高地方债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
2、继续追踪金融市场 形势,做好地方债发行与国债发行平稳衔接,对地方债发行的节奏做必要的协调。
3、继续加强地方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工作。
4、积极研究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目前基础上,鼓励更多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以及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债。
5、积极推动地方债二级市场建设。着力提高地方债流动性,建立地方债收益率曲线。
6、继续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发债工作的指导,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发债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保障2016年地方债务发行圆满完成,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稳定、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