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证明业务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法人代表: | 营业执照 | ||
资金证明出具对象: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领证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申请证明 种类 | 时点资金存款证明 | 时段资金证明 | 事物类证明函 |
申请证明账户 | |||
申请证明账户名称 | |||
证明起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证明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证明金额/内容 | RMB | RMB | |
非标准格式资金证明申请 | |||
银行声明 1.资金证明业务申请书中申请人名称原则上应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2.资金证明仅限于证明申请人的存款时点(段)余额、账户存在等情况 3.资金证明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等)作为取款凭证 4.资金证明仅用于所载明之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且我行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责任 5.申请人因保管不善导致证明书丢失或被盗,责任有申请人自负 |
|||
申请人声明: 1.本单位已阅知并愿准守责任上述声明事项 2.有关证明费用可以从本单位 账户中收取 3.本单位委托上列“代理人“办理资金证明业务,委托上列”签领人“签收资金证明书。 |
|||
申请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