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需要哪些要求,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3.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4.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5.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6.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7.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8.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0.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11.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1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13.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1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15.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财务准备:国内外证券市场都要求准备上市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会计报表需要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创业板上市前的十大财务准备: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按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收入及相应税赋的调整;检查、完善存货管理系统及其它内控制度;注意新的审计结果与以前税务等部门认可结果之间的衔接问题;将产权关系明晰并确定关联方,并从财务账目上将关联交易划分清楚;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的理顺;无形资产的评估入账;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总监工作流程与规范的建立与实施;选择境外上市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调整;改制前财务策略的实施与战略的衔接。
二.公司上市创业板有哪些要求
1.民营企业该上市的国企早上市了,新兴有潜力行业老的赚钱行业早被国企占了,实际资本额几百万以上吧加一点限制条件,总之,国家权力部门垄断资源的行业做出点姿态,让草根阶层也享受点股市捞钱的好处是指那些创业的民企人员,不是指一般股民。
三.公司在中国创业板上市条件都有哪些
1.创业板上市条件1主体资格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以上;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2企业要求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2.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3上市程序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四.创业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1.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还不同,目前沪市和深市还没有创业板,深交所的创业板目前正在酝酿中。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有说法认为,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就是以后的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的服务对象明确为中小企业。相对于现有的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在交易、信息披露、指数设立等方面,都将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一般而言,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股本规模起点要求较高,并且有连续盈利如3年的要求,而创业板作为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在这些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2.可以预见,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一个过渡形式,在创立初期可能更接近于主板市场,并逐渐向创业板市场靠拢。3.创立中小企业板,可以为中小企业搭建直接融资的平台,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拓展空间。4.中小企业板也将使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第一次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侧重于大型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侧重于中小企业,这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5.创业板设立目的是: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6.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动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7.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8.·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资料参考万聚财经niu15com
五.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问:创业板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答: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2.问:创业板市场实行股份全流通吗?3.在股份限售方面是如何规定的?答:创业板也像主板一样实行全流通,但为了保持公司股权与经营权的稳定,同时满足股东适当的退出需求,创业板有针对性地、有区分地对上市后的相关股份提出了限售要求,具体为:一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4.二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二十四个月后,方可出售其余股份。5.三对于前述两类股东以外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所持股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需自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转让。6.投资者一定要了解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对限售股份的有关规定,而且要密切关注有关限售股份解禁的情况,特别是关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人员所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审慎投资。7.问:创业板原始股东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时上市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8.答:首先,上市公司需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具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市流通申请书;(二)有关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三)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四)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9.其次,深交所接受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审批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相关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一)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10.问:上市公司哪些人员和股东需要签署相关声明和承诺?11.答: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相关责任声明和承诺,其中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13.问: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吗?14.如果可以,其上市的条件是什么?答:可以。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三)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六.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1.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2.在准备上市前要做一些准备的工作,进行前期的工作梳理。这是个最基本的发行条件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4.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七.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件及相关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改制/上市评估010-81132459)一是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2.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3.二是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4.三是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暂行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四是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八.创业板IPO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
1.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2.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改制/上市评估010-81132459)(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4.(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5.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6.(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7.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九.创业板股票需要什么条件吗?有没有资金限额?
1.创业板没有资金限额,但要买卖创业板股票需要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创业板开户条件: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具体办理方法为: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2.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3.拓展资料:创业板设立目的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企业申请创业板上市条件?
1.直接找我要资料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2.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第一阶段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3.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4.第二阶段企业内部规范重组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5.第三阶段正式启动上市工作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