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

一、一般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多少?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用,是根据执行金额来确定的。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一)、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①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②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③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④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⑤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 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5、《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6、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7、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撤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缴纳的申请费依据法律规定标准交纳。一般都是50至500元。金额大的按规定的比例。符合法律条件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想撤销强制执行的要依据执行程序流程办理、书写申请书交到人民法院审批执行。

相关文章

  • 信阳市初级会计证领取时间,地点学生怎么领2023?
  • 专科会计和物流管理的区别?
  • 上海失业拿生育金多少钱?
  • 交强险可退保吗现在?
  • 会计中级考几名合格能过?
  • 外汇的买入和卖出是啥意思呀?
  • 企业五险缴费基数不一样有影响吗?
  • 学会计的用什么电脑好呢?
  • 上海失业报销医疗费吗怎么报销?
  • 工具包会计分录怎么写?
  • 申请银行贷款容易通过的几种方法,你知道吗?
  • 代客理财是否违法?理财合法吗?(图)
  • 解决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解读(国税发〔2009〕31号)
  • 湖南回应公众关切 李尚平案调查重启
  • 银行卡怎么进行区分,如何区分银行卡的种类
  • 重庆买房首付怎么贷款(详解重庆地区房屋贷款政策)
  • 招行贷款利率查询攻略,让你轻松了解利率详情
  • 人造肉概念股汇总! 人造肉概念股一览
  • 桔子分期显示放款中(桔子分期显示放款中稳了吗)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币利率管理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