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行政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相关文章

  • 什么叫沪股通和深股通?
  • 意外伤害是什么?
  • 圆通速递收费标准是什么?
  • 同比下降百分比怎么算?
  • 个税专项扣除申报完全指南,教你轻松操作!
  • 天天基金活期宝快速取现为何要保留0.01份?
  • 等额本息提前还款利息怎么算?
  • TMT行业是什么意思?
  • 大额贷款有哪些平台?这五个平台满足你的需求
  • 新橙分期放款多久到账?平均下款时间出炉!
  • 港股上市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港股上市条件和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申报
  • 存单质押贷款有什么影响(存单质押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啥
  • 汇总污水处理概念股名单,A股污水处理概念上市公司(1&13)
  • 透支卡的危害有哪些,透支卡有什么好处
  • 平安信用卡积分如何累积,平安信用卡怎么积分
  • 无抵押信用贷款怎么申请?
  • 什么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是什么意思?
  • 阅文集团发“正版联盟”公告 承担作家所有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