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是什么意思?
关于保险责任的一些理解
营业中断保险的承保范围在人保2009版条款中表述为: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以下简称“物质保险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注意
1、引起营业中断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发生物质损失保险合同(即财产险或机器损坏保险)主险条款的物质财产损失。但物质损失保险项下的附加险即使发生财产损失引发营业中断也不在责任范围内。
在设计保险方案时,为了明确,可增加特别约定,约定附加险保险责任引起营业中断也在责任范围内。
2、被保险人的营业干扰或中断是由于物质损失保险合同的损失引起的。即如果没有物质损失,也不会触发营业中断保险的索赔;
物质损失合同中免赔额以内的物质损失,即使物质损失合同不构成赔偿,一旦引起营业中断,也可在营业中断险项下赔偿。
3、营业中断的发生须在保险期间内和列明的保险标的地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