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五项原则

2026-02-07 06:58:07 1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五项原则

编者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与企业所得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税务律师为读者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五项原则:真实性原则、关联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税法优先原则、依法证据扣除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真实发生。 这是企业所得税征税的前提,要求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提供形式和内容真实的证明。 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权责发生制,即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权利和风险的发生情况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期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当期已经收付,也不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因此,真实性原则并不要求纳税人扣除的费用在当期缴纳,只要符合权责发生制即可。

企业的扣除项目一般为当期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发现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未扣除或者少计扣除的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需要进行专项申报说明后,追溯至发生年度扣除的,追溯期不超过5年。

2、关联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与所得相关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发生的支出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与取得所得有关”的支出没有明确标准。 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改革工作组撰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释》中的相关解释。 规定具体关联性判断应遵循实体征税原则,不能仅以交易形式来判断,而应根据经济行为的目的和实质来判断。 一般是从支出的来源和性质来分析,而不是从支出的结果来分析。 “与取得收益有关的支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能够给企业带来真实、实际的经济利益”的支出,如“原材料采购支出”; 预期经济效益”支出,如“广告费用”。

三、合理性原则

本着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 . 判断是否合理,需要在假设企业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关于合理性判断,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未完成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为例。 本规范性文件规定:“关于企业因投资者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付资本金的企业投资者,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收资本金与投资方实收资本金之间的差额应计提的利息。规定期限内应付的资金,不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应当由企业投资者承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有对外借款,但部分借款是为股东出资不足的部分借款,这部分借款可能符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属于不必要的、正常支出,不符合合理性原则,因此国税函[2009]312号文规定,该部分贷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4.税法优先原则

会计准则和税法遵循不同的原则。 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定与按财务会计法计算的利润总额相同。 有一定的区别。 这种差异表现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但是,如果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则应遵循会计准则和惯例。

5.以法律证据为依据的推论原则

依法凭据抵扣原则企业所得税存活损失怎么算,是指企业凭合法有效的凭据进行企业所得税预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凡依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证件,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也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当年无法及时完成。 企业取得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后,可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金额计算; 但是,在决算时,应当补充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的范围是什么? 在执法中,税务机关通常倾向于将合法有效的凭据仅限于*****。 不过,华水律师认为,只要企业发生的费用符合上述四项扣除原则,凭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首先,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只是证明成本是否发生的证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交易合同、资金划转凭证等相关材料可以作为证明费用的证据。 其次,由于非税前扣除可能给纳税人造成损失,从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合法有效证件”不能作狭义解释,应理解为合法有效证件作为*****。 最后,在实践中,存在多种无*****允许税前扣除的情况,如员工工资薪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等,只需提供相关内部制度规定和贷款协议证明等即可。税前扣除。

概括:

虽然*****不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但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法风险。 《*****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 取得*****时,不得要求更改品名和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规定,要加强*****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前抵扣凭证。 特别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背景下,仍需提醒企业注意*****管理,降低税收风险。

(作者:刘天勇,北京市华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法学博士企业所得税存活损失怎么算,经济学博士后,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执证税务师;QQ和个人微信:977962,添加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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