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6-02-07 09:07:57 1

合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5万元

6月11日,据“合肥发布“发布的消息,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消息称,合肥市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另外,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该《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合金管办〔2022〕1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称,此次政策调整的首次住房贷款既包括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也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公积金贷款确定实际贷款额度方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表示,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款能力系数”为0.5。

在认定政策调整的住房套数方面,由贷款承办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房查结果作为认定标准,包括在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在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外只有其他一套住房的按第二套房认定;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规定要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不向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肥公积金制度调整:贷款额度最高为账户余额20倍

合肥市人民***网站5月30日消息,合肥市将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标准进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中规定的“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因此,合肥市贷款额度在与还款能力挂钩的基础上,同步增加缴存余额一定倍数的计算方式。

二是体现公积金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需要,在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一定倍数计算的同时,按缴存年限设定相应倍数,进一步体现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匹配,提高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引导缴存单位及个人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

三是其他城市经验。参照外地中心账户余额倍数普遍设定为10-20倍之间,结合合肥市贷款流动性风险以及贷款政策平稳可持续发展需要,合肥市倍数拟定为按缴存时间分为10、15、20倍三档。同时兼顾低收入、低龄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需求,对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并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其中,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根据《通知》,二手房贷款年限也将延长。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此外,《通知》执行之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合肥公积金贷款2022新政策

合肥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扩展资料: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暂时不支持在线留言,请直接联系客服!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13595588443
售后咨询
1359558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