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紧急退出互联网存款业务! 你买了吗?
金融科技的监管口袋仍在收紧。 12月18日,支付宝将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仅对购买过该产品的用户可见。
删除互联网存款产品
仅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
12月18日,据北京商报报道,除已持有银行存款产品的用户外,目前,支付宝已在理财页面为未持有互联网存款的用户下线银行存款产品。
对此,蚂蚁集团回应称,根据互联网存款行业监管要求,目前蚂蚁平台所有互联网存款产品均已下架,仅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将无法查看。做作的 。
蚂蚁金服将认真落实相关监管规范和要求,运用科技手段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目前,支付宝理财页面不再有互联网存款产品。 另外两个互联网巨头平台也有互联网存款服务。
多平台互联网存款产品数量锐减
财联社记者采访发现,此前拥有大量互联网存款产品的平台,虽然现在仍有产品在售,但数量较之前大幅下降。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京东金融APP内有36款银行存款产品在售,8款产品已售罄,共计44款。当天展示的产品数量为91款。 11月底下降了约一半,销售互联网存款的银行也从11月底的26家下降到目前的14家。 度小满金融的银行存款产品数量也有所下降。 目前,其应用程序上的互联网存款数量为21,而其在11月底销售的互联网存款数量为38; 发卡银行数量从11月底的14家减少到目前的8家。陆金所平台上展示的在售和售罄产品共有27个,较11月底的61个产品大幅下降十一月底。
多家金融科技平台撤出互联网存款产品
据财联社报道,在蚂蚁被媒体曝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后,一位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不少金融科技平台正在逐步下架互联网存款相关产品,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 多家平台纷纷效仿,纷纷下架。
“近期平台正在退出相关互联网存款产品,未来相关产品数量将继续下降。” 某金融科技平台负责人告诉财联社记者,虽然监管部门没有给出明确指示,但近期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存款的监管发出了两种声音。 无论是平台本身,还是合作银行,都对这项业务持谨慎态度。
杜小曼:平台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流程已启动
杜小曼回应财联社记者称,已经开始下架平台互联网存款产品。 商品下架后,仅已购买该商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商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度小漫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拥抱监管,坚持合规经营。 未来,度小漫将按照监管政策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什么是网上存款?
近两年,随着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持续下滑,互联网存款产品以“保本、高利率”的特点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与京东等主流三方平台合作的银行家数量。 合作的银行类型也在不断扩大。 从最早只有少数民营银行通过互联网三方渠道销售创新存款,到现在已经扩展到农商行、城商行、股份制银行等大型银行。
虽然多次采取监管措施,依靠档次计息的“现高息”产品已下架,但互联网存款产品仍以其独特的收益优势吸引投资者,当前的压力吸纳存款相对较高。 在当前环境下,为了拓宽存款渠道,获取客户和资金,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这一行列。
事实上,民营银行已经“触网”,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存款。 除了迎合数字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也体现了补短板的需求。 由于线下网点“一线一点”的限制,民营银行在吸收储蓄方面与传统国有银行相比劣势明显。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平台聚集了大量理财用户。 通过此类平台销售相关存款产品成本低、效率高,业务扩张速度远超传统银行网点。 越来越受到经营机制更加灵活的民营银行的青睐。 赞成。
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 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之间)。 通常,平台会展示银行名称、产品期限、初始存款金额、存款利率、计息规则等信息,突出显示50万元以内的存款保险保障信息。 此类存款产品的主要明细如下:
一是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一般具有存款利率高、购买门槛低的特点。
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存款,期限以3年和5年为主。 一年期利率最高为2.25%,三年期为4.125%,五年期为4.875%,均接近或达到国家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 近半数存款产品最低存款额度仅为50元,所有定期产品均支持提前随时支取,资金可当天到账。
第二,购买存款的过程只需几分钟,简单快捷。
客户在互联网平台选择银行存款产品时,只需在平台页面点击“立即存款”按钮,即可跳转到对应银行二级电子账户开户页面,上传身份证照片刷卡,并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开通电子账户,不受任何其他限制。 客户如需购买产品,只需将电子账户与大银行一级账户银行卡绑定,资金即可从银行卡转入电子账户购买产品。 产品到期后,资金自动返还至电子账户,客户可提现至绑定的银行卡。
三是该模式下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但银行需要向平台支付“导流费”。
一般银行按平台日均存款余额的2/1000至3/1000向平台支付服务费,按月或按季结算。
监管声音指网络存款为“无证驾驶”
11月13日支付宝下线银行存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奇发表文章《网络平台存款:一个数字金融与金融监管的产品案例》,指出了互联网存款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并释放调控信号。
其中提到:
近两年,多家银行纷纷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加大吸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 许多消费者也非常方便地享受了存款服务。 此类产品收益高、准入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然而,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新任务是,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的地域限制。 一些地方银行已经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吸收全国各地的存款。 从负债业务来看,它们已经成为国民银行。 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不同于传统的储蓄存款,风险管理和监管要跟上。
此外,孙天琪提到互联网平台存款需要注意的一些特点和问题:
(1)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定金购买界面,本质上是定金营销。 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吸收存款。 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客户购买存款产品提供信息展示和购买界面,本质上是一种营销行为。
(二)地方法人银行突破地域限制,存款业务拓展至全国。 中小银行在吸收互联网存款方面突破了传统渠道的空间限制。 从资金来源来看,它们已经成为全国性银行,背离了立足本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
(三)刻意突出推进存款保险保障,寓意“零风险、高回报”,以更高利率吸引储户。 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会在显着位置向客户强调,相关产品均有50万以内的存款保险全额保障。 这意味着无论何种类型的银行、在哪个地区、存款产品的利率如何,都将受到存款保险的保障。 在这种“零风险”导向下,消费者倾向于单纯根据利率选择产品,扭曲了本应根据机构所在地、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形成的利率溢价机制。
(4)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独特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挑战。 互联网平台存款具有开放性、利率敏感性高、以异地客户为主、客户粘性低、随时提款等特点。 存款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存款,增加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难度。 同时,平台存款全部计入个人存款,导致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核心负债率高估。
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奇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推出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业务。金融服务是"无执照"的。 推动“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孙天琪表示,平台为客户购买存款产品提供购买接口,强大的平台进一步介入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管理,限制客户在银行(包括大银行)渠道(如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交易只允许在平台上操作。 该平台已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在线延伸。 此类平台没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不受金融监管。 本质上是“无证驾驶”开展金融业务,属于非法金融。 活动。
孙天琪表示,通过分期付息等方式,变相上调存款利率,扰乱存款利率市场机制。 部分银行通过缩短付息周期或发放加息券、现金奖励等方式,变相上调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利率,直接突破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上限。
此外,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存、饮鸽解渴,流动性隐患突出。 这些高风险银行利用看似稳定的波动性资金来源维持高风险资产经营,进一步加剧了自身风险。
同时,平台存款的跨区域性增加了风险的外溢性,加大了处置难度。
在此次演讲中,孙天奇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有着较为成熟的监管思路,包括:
明确银行准入条件和标准。 根据银行监管评级、经营状况、资本和风险管理能力等设置业务准入门槛和规模上限,尤其需要明确哪些类型的银行不能开展此类业务。
研究出台有关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可以研究修改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高风险银行的存款方式和存款利率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点,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相关规则。 明确互联网平台存款统计要求,适当完善流动性监测指标,加大对互联网平台存款依赖度和集中度的监测。
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各类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对于从事金融活动的互联网平台支付宝下线银行存款利率,必须持证经营,不得“无证驾驶”。 要设置业务准入门槛,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范围。 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平台企业,不得在平台名称中加入“金融”二字,以免误导消费者。 此外,在应用规则、技术要求、风险防控、信息安全等方面出台了相关规范指引,强化技术约束。 对已经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惩,不能立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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