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包括哪些税种

2026-02-07 11:58:31 0

一、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地方税又被称为地税,此种税收是由国家地方***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权以及收入支配权进行分类管理和支配进行征收的一类税收,地税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二、地税类型大致被分类三种大类:

1)由地方***决定征地方税收,其立法权与管理权完全由地方***决定;

2)立法权属于国家中央,地方***有管理权有较大的机动权限;

3)地方***只负责征收管理,立法权和基本管理权均属于中央。

三、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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