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指的是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是企业在筹建期(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期间)发生的费用。
根据新会计准则,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开办费不符合新准则资产的定义。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支出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结转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办费列支的范围如下:
一、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二、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三、筹措资本的费用: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四、人员培训费;
五、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六、其他费用:广告费、印花税、办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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