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需办理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学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和条件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根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转入学校进行
转学需办理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学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和条件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根据当地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转入学校进行审核。
3、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制度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学籍制度。
5、转学校在学籍制度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制度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取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名。
8、学生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转入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按照与家长约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学校,并通知转入学校。
转学条件:高中生搬迁,本市户籍。小学生异地转学需要手续:
1、家长与转学学校沟通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交转学学校。
2、家长向转学学校提供户口簿、转学原因及相关证件(如家长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到学校向家长开具《转学受理收据》。
4、转学与对方学校沟通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上报审核。
5、转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出《转学通知书》,并通知家长联系转学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和转学档案手续。
6、转学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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