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自强,迟志强简历迟志强为什么坐牢

2026-02-07 13:59:06 0

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

按现在来讲不犯罪的。

***罪。

他犯的流氓罪 以前是歌手演员

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

***

其实主要是因为被人举报,说迟志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因素,正好碰上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好撞在枪口上,放现在很多舞会或聚会是正常不过的了,但是处于风口浪尖的1983年严打运动,是导致迟志强出事的主要原因。1983年10月迟志强在拍摄电影时被拘捕,当时的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长春电影厂内部处理。而到了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扩展资料:1958年,迟志强出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个市民家庭。初中毕业时,长春电影制片厂招收演员,能歌善舞的他经老师推荐报名后,通过层层筛选,成为了长春电影制片厂培训班的学员。1974年,16岁的迟志强参加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反响极好,接着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迅速走红。1979年,21岁的他与刘晓庆、唐国强、陈冲和潘虹等11位演员一起,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受到***人接见参考资料:迟志强_百度百科迟志强1983年变成“流氓” 只因一篇新闻报道?--文史--

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扩展资料迟志强个人介绍: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创作的专辑《悔恨的泪》,发行量达1000万盘之多。1991年拍摄电视剧《都市外乡人》 ,2003年拍摄《鲁班大师》,2004年拍摄电视剧《尊严》。2011年参演电视剧《穷孩子富孩子》nbsp; ,主旋律电影《罗山脚下》,2012年参演《浪漫向左,婚姻往右》,《一克拉梦想》等影视剧,2012年7月签约国龙联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迟志强

迟志强(1958年-),中国演员、歌手。出生于黑龙江的哈尔滨。16岁时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随后在《小字辈》《夕照街》 《月到中秋》《顾此失彼》等影片担任主演。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被减刑两年提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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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志强曾经因与一些高干之女跳舞、发生性关系被判“流氓罪”而获刑四年。

迟志强犯了流氓罪。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扩展资料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迟志强后来回忆说:“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还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法院审理结果是,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四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打”斗争战果辉煌 迟志强超前行为被判流氓罪

当年犯的流氓罪,判刑四年。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 结果,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4年!

他曾是上世纪80年代演艺界里命运最波澜起伏的一个。他的人生由几个关键词组成:明星、罪犯、囚歌。他的经历如果剥离开时代背景,一切说辞都会显得太过草率与轻飘。 上世纪80年代,他是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而成为当时的银幕新星。80年代初,他就获得了国家电影演员最高奖项——***奖,全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这个奖我国到现在一共颁发了两次。一次是给老艺术家赵丹、白杨等22人;另一次则颁发给刘晓庆、陈冲、唐国强、迟志强等11人。 然而,在事业的巅峰时刻,他却因流氓罪被判入狱4年,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几年后,他又凭借《铁窗泪》等一系列囚歌大红大紫,80年代末的一段时间,全国的大街小巷都弥漫着迟志强哀恸、悲伤的囚歌。 那么,迟志强当年究竟因为什么被判流氓罪?日前他接受《新周刊》记者采访,20年来首次讲述了当年他如何成了“***犯”。 说起那段历史,迟志强说:“那时候随着改革开放,邓丽君等人的歌慢慢流传开来,我们国家虽然不禁止,但也不提倡。我因工作关系接触了一些***,他们优于老百姓的一点就是有很多这种磁带,偶尔在家里举办舞会。” “恰恰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北京的好多演员、明星来到南京参加一个大型活动,我要接待他们,要找几辆车送他们去机场、火车站。有人就给我介绍了***副司令员的女儿,姓陈。她特别有能力,是部队的军医,医院的营级干部。她帮我安排好了一切。我特别感谢她,要请她吃饭,她建议去她家吃。我不能喝酒,但当时出于感谢,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晚上我让司机送我回去,她说‘不用,让志强住我家吧。’我的朋友也说满脸通红回组里形象也不好。于是我住在了她家,我一进她的房间,就觉得特别香,她说,你休息,我去洗个澡。这下我的心里一阵狂跳。她洗完澡,我已经迷迷糊糊要睡着了,她钻进了我的被窝……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都不敢看她,有点害怕、紧张,像逃跑一样离开了。” “当时我们在南京待了三个月拍《月到中秋》,她父母经常不在,她还有一帮男男女女的朋友,放录音机,举行家庭舞会。我不常去,但拍摄之余我也去过,毕竟跳舞的有女伴,多是军区干部的孩子。虽然后来都判了刑,我也觉得当时就是纯真的好朋友,单纯的玩。” “当时有个女孩跳舞的时候抱我抱得挺紧的,还偷偷告诉我,‘明天到我们家去玩吧。’这个女孩比我小。我又是一顿心跳。第二天,我就兴奋地去了她家。她家没人,一进门,她一下子就把我抱住了……” “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导致判刑呢?我也觉得奇怪。只能说,在我们那个年代不允许的事情,像谈恋爱,是要经过党支部批准,才能去谈。1982年,拍完戏后我离开了南京。1983年,全国范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我们跳舞那家的邻居向公安局揭发,说她家就是流氓窝,每天晚上男男女女拉上窗帘跳舞,而且有电影演员迟志强。于是公安局马上立了案,把这些跳舞的人都抓起来了,问到都有谁,每个人都先说我。因为这个公安局抓了我。” “被带到南京后,我实事求是,把跟谁什么什么事情都说出来了,因为我也没有强行,也根本没有什么报道中的所谓裸体舞会之类的事情。结果在里面一关就是两个月。本来是要长春电影制片厂领导接我回厂里内部处理的。但在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中国青年报》就发了《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讲迟志强就是***、**。这个报道出来后,公安局也傻眼了,说怎么能够这样不实报道呢,严重歪曲事实,干扰审判程序。当时全国的舆论都指向了我,江苏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这个案子不要放人,就按流氓团伙来判。于是我就被判了4年,还是从重来判的。但是结果出来,只有4年,媒体又哗然了,觉得怎么判得这么轻啊?其实我是没有重判的罪啊。和我***的两个女孩也挺惨的,那个让我去她家的女孩被判了1年,那个陈大姐被判了5年。如果说是***,是犯罪,那么谁是受害者?谁又不是?”

流氓罪

没有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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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犯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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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员、歌手。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创作的专辑《悔恨的泪》,发行量达1000万盘之多。1991年拍摄电视剧《都市外乡人》,2003年拍摄《鲁班大师》,2004年拍摄电视剧《尊严》。2011年参演电视剧《穷孩子富孩子》,主旋律电影《罗山脚下》,2012年参演《浪漫向左,婚姻往右》,《一克拉梦想》等影视剧,2012年7月签约国龙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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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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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他曾是上世纪80年代演艺界里命运最波澜起伏的一个。他的人生由几个关键词组成:明星、罪犯、囚歌。他的经历如果剥离开时代背景,一切说辞都会显得太过草率与轻飘。 上世纪80年代,他是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而成为当时的银幕新星。80年代初,他就获得了国家电影演员最高奖项——***奖,全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优秀青年演员创作奖”。这个奖我国到现在一共颁发了两次。一次是给老艺术家赵丹、白杨等22人;另一次则颁发给刘晓庆、陈冲、唐国强、迟志强等11人。 然而,在事业的巅峰时刻,他却因流氓罪被判入狱4年,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几年后,他又凭借《铁窗泪》等一系列囚歌大红大紫,80年代末的一段时间,全国的大街小巷都弥漫着迟志强哀恸、悲伤的囚歌。 那么,迟志强当年究竟因为什么被判流氓罪?日前他接受《新周刊》记者采访,20年来首次讲述了当年他如何成了“***犯”。 说起那段历史,迟志强说:“那时候随着改革开放,邓丽君等人的歌慢慢流传开来,我们国家虽然不禁止,但也不提倡。我因工作关系接触了一些***,他们优于老百姓的一点就是有很多这种磁带,偶尔在家里举办舞会。” “恰恰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北京的好多演员、明星来到南京参加一个大型活动,我要接待他们,要找几辆车送他们去机场、火车站。有人就给我介绍了***副司令员的女儿,姓陈。她特别有能力,是部队的军医,医院的营级干部。她帮我安排好了一切。我特别感谢她,要请她吃饭,她建议去她家吃。我不能喝酒,但当时出于感谢,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晚上我让司机送我回去,她说‘不用,让志强住我家吧。’我的朋友也说满脸通红回组里形象也不好。于是我住在了她家,我一进她的房间,就觉得特别香,她说,你休息,我去洗个澡。这下我的心里一阵狂跳。她洗完澡,我已经迷迷糊糊要睡着了,她钻进了我的被窝……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都不敢看她,有点害怕、紧张,像逃跑一样离开了。” “当时我们在南京待了三个月拍《月到中秋》,她父母经常不在,她还有一帮男男女女的朋友,放录音机,举行家庭舞会。我不常去,但拍摄之余我也去过,毕竟跳舞的有女伴,多是军区干部的孩子。虽然后来都判了刑,我也觉得当时就是纯真的好朋友,单纯的玩。” “当时有个女孩跳舞的时候抱我抱得挺紧的,还偷偷告诉我,‘明天到我们家去玩吧。’这个女孩比我小。我又是一顿心跳。第二天,我就兴奋地去了她家。她家没人,一进门,她一下子就把我抱住了……” “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导致判刑呢?我也觉得奇怪。只能说,在我们那个年代不允许的事情,像谈恋爱,是要经过党支部批准,才能去谈。1982年,拍完戏后我离开了南京。1983年,全国范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我们跳舞那家的邻居向公安局揭发,说她家就是流氓窝,每天晚上男男女女拉上窗帘跳舞,而且有电影演员迟志强。于是公安局马上立了案,把这些跳舞的人都抓起来了,问到都有谁,每个人都先说我。因为这个公安局抓了我。” “被带到南京后,我实事求是,把跟谁什么什么事情都说出来了,因为我也没有强行,也根本没有什么报道中的所谓裸体舞会之类的事情。结果在里面一关就是两个月。本来是要长春电影制片厂领导接我回厂里内部处理的。但在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中国青年报》就发了《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讲迟志强就是***、**。这个报道出来后,公安局也傻眼了,说怎么能够这样不实报道呢,严重歪曲事实,干扰审判程序。当时全国的舆论都指向了我,江苏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这个案子不要放人,就按流氓团伙来判。于是我就被判了4年,还是从重来判的。但是结果出来,只有4年,媒体又哗然了,觉得怎么判得这么轻啊?其实我是没有重判的罪啊。和我***的两个女孩也挺惨的,那个让我去她家的女孩被判了1年,那个陈大姐被判了5年。如果说是***,是犯罪,那么谁是受害者?谁又不是?”

参考资料: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 结果,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4年!

在现在这个年代,算什么啊,真的替迟志强感到惋惜,

迟志强犯了流氓罪。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然而,随着文章《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发表,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四年.1986年4月17日,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扩展资料有关那个年代流氓罪的若干看法;在南京市档案馆,至今静静地躺着一份卷宗,号码是:84刑字-8182。牛皮纸的外壳上,姓名:迟志强;案由:流氓。一段时代的印迹是抹不去的。但是它在人们的记忆里,在当事人的生活中看来已经淡出了。我们在拜访社会学家潘绥铭教授的时候,提起了演员迟志强和歌星张行当年被判流氓罪的事件,向他请教。潘教授也是著名的性学专家,他是这样讲的——像演员迟志强,还有歌星张行的那种情况,那个时候对他俩算是法外开恩了,他们的事放在1983年的“严打”期间,那是枪毙的罪,可以说必死无疑。他们也是正好没赶上,迟志强比“严打”早了几个月,张行比“严打”晚了几个月,要是正好在“严打”期间犯事的,可能就是死罪。在兰州有个男的,被枪毙了,因为在街上摸了女性的***,就是在街上从后面把人家抱住了。***。我认识这个人的同学。从1979年到1983年之间,城市里一些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青年男女,已经出现第一波性开放的苗头,表现为家庭舞会、黑灯舞会、贴面舞会等等,性关系稍微有一点开放了。贴面舞往往就会接着发生一些事情,尤其是在家庭舞会的环境,很容易。其实跟现在没法比,那是刚开始。1983年8月开始的“严打”主要不是针对这个,而是针对别的问题。但是正好赶上“严打”,这些性开放的苗头就被人们认为是很重的罪,关键是这个。因为刚刚从“文革”过来,还延续着那种惯性。比如在“文革”期间你男女青年天黑坐一块儿都要抓你,现在一下子短短几年的工夫就开放到这种地步,就会认为你这个罪非常重,所以那时候枪毙是正常的,许多群众都拥护。听说北京海淀区法院有个书记也是搞了家庭舞会,被人家给举报了,举报以后他就写检讨,写完检讨递给上级说我这个是不是还得多写几次才行啊,最后被枪毙了。他以为多检讨几次才能过关,但是被枪毙了。这叫流氓罪,最高刑是***,符合1979年的刑法。根据当时的刑法,枪毙也是没错的,如果要说有问题,只能说那个法律有问题,可不能说是处理错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迟志强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迟志强1983年变成“流氓” 因一篇新闻报道?(5

迟志强犯了流氓罪

***罪,判了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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