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税率为增值税6%-7%,销售税为11%。农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几大类。
从今年2020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农副产品税率按农副产品价格乘以相应税率计算。农副产品的税率应该较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购进的农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按13%的抵扣率计算。一般纳税人可以从农业生产企业购买棉花,从国有粮食收销企业购买免税粮食。进项税额分别按购货凭证和销售*****所列金额的13%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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