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业税免征五年变两年

2026-02-08 05:43:12 1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

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

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

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

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

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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