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2026-02-08 06:21:08 1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申办条件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2.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5.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申请所需材料

书面的贷款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企业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贷款卡或信用代码证以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担保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担保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不同用途,还包括证券公司其它类贷款,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存单***、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用于解决证券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营业部装修等公司发展需要。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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