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都工作过几年,想要在上海办理退休时,一般会涉及到转移接续的流程。当社保转移接续后,养老金是不是就可以正常领取,领那个城市的?
1、能不能领退休金?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你符不符合上海市的退休条件,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目前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在哪里领退休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要按照“户籍优先、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户籍优先”,意味着如果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关系在户籍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如果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还是要回到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从长从后”的意思是,如果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要在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如果在多个地方的缴费都满10年,就要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同样以上海户籍居民黄女士为例,如果她先在北京缴费11年,后在广东缴费10年,退休前又在天津缴费5年,那么黄女士缴费满10年的地方有北京和广东两地,由于北京在前、广东在后,那么她就应该在广东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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