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2026-02-08 07:33:28 0

疫情期间,为减轻企业负担,我省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于2022年9月从15%降至14%。现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4年4月(费款所属期)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恢复至15%。

特此通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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