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变更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只有符合办理条件要求,才能够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材料 1、变更后的登记证书: 企业、个体工商户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社团和民办非企业为民政部门批文及登记证; 驻宁机构为发改委驻宁机构管理局《驻宁机构登记证》; 国外企业代表处为工商管理部门的《代表处登记证》...
阅读更多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只有符合办理条件要求,才能够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材料 1、变更后的登记证书: 企业、个体工商户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社团和民办非企业为民政部门批文及登记证; 驻宁机构为发改委驻宁机构管理局《驻宁机构登记证》; 国外企业代表处为工商管理部门的《代表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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