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2026-02-08 1 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我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刑事责任 对于通过签发空头支票骗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