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必须使用新收入准则进行收入的确认了。
新收入准则增加的会计科目包括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应收退货成本。具体来看看:
1.合同资产: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合同负债: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3.合同履约成本: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4.合同取得成本及相应减值准备: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
5.应收退货成本:核算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应收退货成本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暂时不支持在线留言,请直接联系客服!